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在展廳設計中燈光的設計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燈光設計中一定要重視光線與展品相結合的燈光效果。展覽的重心就是要對想要展示的產品進行有效的信息傳播,因此在對展覽進行燈光的設計時一定要突出展品的形象,通常一個展品必須具有外形、色彩與質感三個基本屬性。在展覽燈光設計中,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光的亮度,要讓觀看者能夠清楚的看到所展示的展品的外形特征,燈光的亮度也要控制在人們的視覺所能接受的范圍之內,亮度過高或者過低都不利于展品的展示;其次燈光設計就是要襯托出所展示的展品的色彩,盡量做到色光與展品形象色彩一致,再次燈光的設計要根據不同展品的質感來進行布光,燈光設計時一定要充分了解展品的材料構成,根據不同的材料設計不同的燈光,以突顯展品自身的質感為目的,達到有效傳播展品信息的目的。
在展廳設計中怎樣進行燈光照明設計的
展廳設計中燈光的設計是十分重要的,主題的烘托、氛圍營造等都離不開燈光照明設計。
一、漫射照光
光源漫射外擴散到周圍的漫射照明燈具方式,這種是使光源經過燈蓋散發(fā)出后經屋頂反射面,兩邊由透明色燈蓋向外擴散,下邊從格珊的外面擴散,這種是利用遮蔽物將燈光的源頭全部包囊封閉式而形成的漫射。這種方式主要表現為柔和,沒有太強視覺上得沖擊性,不會太過于刺眼,有一種溫潤如玉的紳士風度。
二、立即照光
立即照光方式是將燈光效果根據照明燈具射出去后立即直射在假設的工作中的表面,這類方式具有非常顯著的明暗交界線比照,且造成的光與影具備非常好的襯托實際效果,突顯出被照物體行為上的主體影響力,但高韌性的色澤度非常容易造成炫光的危害。
三、間接照光
間接陽光照射方式則是運用遮掩燈源而造成的間接光開展直射。
通常情況下,展廳的照明設計全是選用太陽光與照明燈具互相結合,二者緊密聯系。在展廳照明設計中,燈光效果有幾種表達形式,分別是立即照光方式、間接照光方式、漫射照明燈具方式,這幾種是在展覽照明設計中較為常見的方式。
今天的介紹到這里就結束了,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